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是有一定職權的,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職權是由民賦予的,要在合法的范圍同行使職權,而在實踐中很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實施違法犯罪的行為,那么收了錢不辦事算受賄嗎?下面由名律師刑事辯護網小編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收了錢不辦事算受賄嗎
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的,無論是否為他人謀取不正當的利益,都會構成受賄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三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為他人謀取利益”,構成犯罪的,應當依照刑法關于受賄犯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一)實際或者承諾為他人謀取利益的;
(二)明知他人有具體請托事項的;
(三)履職時未被請托,但事后基于該履職事由收受他人財物的。
國家工作人員索取、收受具有上下級關系的下屬或者具有行政管理關系的被管理人員的財物價值三萬元以上,可能影響職權行使的,視為承諾為他人謀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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